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提升资源利用率辽宁重大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服

来源:无损探伤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0:40: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辽宁日报 记者孔爱群) 《办法》中所称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是指通过整合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

(辽宁日报 记者孔爱群)

《办法》中所称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是指通过整合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推动我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向社会开放服务,并实现与国家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对接的系统。

【来源:东北新闻网】

文件明确,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管理、上报、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和查重评议工作,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报送至共享平台。各管理单位根据自身科研设施与仪器资产存量情况、使用饱和情况、对外共享情况,制定查重评议管理办法,根据新购科研仪器的学科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对新购科研仪器开展查重评议工作,避免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提高利用效率。

《办法》中所称管理单位是指省内科研设施与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办法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

《办法》所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以下的,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择优纳入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为加快推动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共享服务效能,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技术创新研发工程中心共同出台了《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纳入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范围、基本原则、工作职责、科研设施和仪器集约化管理等内容。

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推动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省财政厅负责依据评价考核结果给予后补助支持;省技术创新研发工程中心负责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对于使用效率低、开放效果差、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将给予警告、公开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采取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约束。

文章来源:《无损探伤》 网址: http://www.wstszz.cn/zonghexinwen/2022/0816/362.html



上一篇:我国新型人工影响天气遥感探测无人机系统首飞
下一篇:哈勃投资半导体电抛光服务商中科艾尔

无损探伤投稿 | 无损探伤编辑部| 无损探伤版面费 | 无损探伤论文发表 | 无损探伤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无损探伤》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